專業教室使用規定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西餐廚藝系
廚房使用規定
2010/11/18
1. 上課時,務必依照本系「學生實習廚房服儀規定」(詳見廚房公告欄及系網頁)正確穿著。
2. 勿攜餐食進入示範教室、實習廚房內食用,以免影響專業形象。
3. 嚴禁在實習大樓內任何地方吸煙。
4. 實習操作時,務必聽從任課教師專業教導,並依正確操作手冊使用機具,以免發生意外。
5. 不慎發生意外事故時,務先告知任課教師,再循正常回報系統,緊急後續處理。
6. 上課後所遺留各類垃圾,務必清理乾淨;廚餘則務須經貨梯下送至B1廚餘冷藏庫存放,運送過程不得經任何載客電梯,以免造成環境污染。設有截油槽的實習廚房,則應於繕後工作中,確實除污,避免積臭。
7. 實習完成後,各人、各組務須做好各項繕後工作,並以消毒液擦拭所有工作檯面,待任課教師(或專責學生幹部)檢查後,始得離開。學生主廚務須填寫「西餐廚房作業檢點檢查表」,並讓任課教師簽名後,繳交至廚房辦公室。
8. 實習時,遇有「設備異常」、「食材異常」現象時,務必據實反映於「西餐廚房作業檢點檢查表」下方欄位。
9. 實習完成後,隔天接續課程會使用到的生鮮實習材料,得暫放於步入式冷藏/凍庫房內班級專屬層架上,但均必須正確包/盒裝,並標示清楚。每週單次或連續課程結束時,任何剩餘生鮮食材,非西廚系班級者,均須送回物流中心。
10. 繼上點,經常使用的非生鮮乾料或包裝原料須放置於步入式冷藏/凍庫房及乾料架櫃時,務須正確封存,並標示清楚、註明存放期限。不經常使用者,應一律放置於物流中心各班的專屬區域。
11. 每次實習完成後,務須檢查、清理廚房內乾料區及調味架上瓶裝食品,留意各類原料的使用期限,並視需要,適時補充。
12. 實習設備器具及實習課程剩餘的任何生鮮食材、原料,嚴禁擅自攜出。本系任何實習場所內,均按裝有監視設備,請自重。
13. 實習結束前,學生主廚務須依照本系「實習廚房簡易 SOP」條列內容,重點性檢查、確認後,始得離開。如欲在非表訂實習課程期間使用廚房時,務需依本校及本系相關規定提出申請,並徵得各廚房監督教師同意、簽名後,始得送交系辦,進行後續行政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