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延長公告)本系徵聘兼任講師(含)以上或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西餐烹調(四)西式神祕箱製作
第一次延長公告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西餐廚藝系
徵聘兼任師資公告--西餐烹調(四)西式神祕箱製作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兼任講師(含)以上或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兼任師資初聘聘期
1學期,預計自112年02月0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講師(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專任(案)教師應符合技職教育法第25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之資格。
2.應聘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者,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資格之一。
3.能輔導勞動部西餐烹調乙、丙級技術士術科檢定專業課程、西式神祕箱製作等課程
(二)參考條件:
1.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國科會或其他公、私立機構計畫者尤佳。
2.具備輔導勞動部西餐烹調乙、丙級職類術科檢定之專業能力尤佳。
3.具備西餐烹調廚藝競賽經驗者尤佳。
-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其他(由各學術單位填列)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證照考取、研究、考核學生專業學習成效)。
伍、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 111年 12 月 9 日止(以郵戳為憑)。
地址: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姜旻君小姐,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23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2 年 2 月 10 日起,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甄試資料恕不退件;如需取回,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