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延長公告:本系徵聘兼任講師(含)以上或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西式套餐製備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西餐廚藝系
徵聘兼任師資第二次公告--西式套餐製備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兼任講師(含)以上或兼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預計自112年08月0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歡迎本校校內教師投件*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講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
2.應聘講師級(含)以上專技人員者,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資格之一。
3.具備相關西餐烹調等專業課程教學經驗 (請檢附課程綱要、課程講義等相關資料)
4.應聘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須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實際或教學工作6年以上,並曾擔任幹部(領班以上)滿6年以上資歷。
(二)參考條件:
1.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國科會或其他公、私立機構計畫者尤佳。
2.已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西餐烹調乙、丙級職類技術士證照尤佳。
3.曾輔導學生或參與西餐烹調國際廚藝競賽經驗者尤佳。
二、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其他(由各學術單位填列)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證照考取、研究、考核學生專業學習成效)。
伍、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 112年 05月 12 日止(以郵戳為憑)。
地址: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姜旻君小姐,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23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2 年 7 月 30 日起,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