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實習教室借用規定
西餐廚藝系廚房借用辦法
一、 為使本廚房能充分發揮功能支援教學研究或服務,加強管理提高可用率開使用,特訂定本辦法。
二、 本系廚房由相關領域教師之課程擔任負責人,並由系工讀生協助管理。辦理廚房借用規畫、採購、檢點、維護、安全、衛生等事項。
三、 本系廚房提供本系授課教師教學、研究及服務,可透過協調或申請手續使用各廚房及相關設備,本系學生進行專題研究應先徵得指導教師同意後提出申請。
四、 本系師生得優先使用本廚房設備,以配合教學、專題製作、競賽培訓、或經由學校簽訂產學合作約之各項專案暨活動為主。
五、 借用廚房程序如下:
1、借用日前5日需填具非上課時間教室申請借用單
2、每6人可申請使用一組。
3、經本系專業廚房管理老師、主任同意後,至環安組核章。
4、核章後正本送回系辦公室,依核章後借用單進行線上申請教室空調。
六、使用人應確實遵守本系廚房所訂各項使用管理相關規定及負責人之要求,除緊急狀況外,違反下列規則者處以停權三個月,再次違反者六個月不得提出申請,第三次違反者永久不得提出申請,且因違規造成設備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七、未經過廚房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任何人員進出廚房。
八、使用前請先檢查廚房設備,如發現設備損壞應立即通知廚房負責人。
九、廚房使用後,應依規定整理並恢復原狀,未經申請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廚房設備器具。
十、廚房使用前及使用中若有故障或損壞情形,須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使用結束後須歸位並於設備使用表上簽名,以明責任。
十一、借用申請時間
1.週一至週五 9:10 至 20:00。
2.例假日不開放。
3.開放時間如遇上課、活動或維修,請勿進入使用。
十二、使用者其他相關規範詳見本系「廚房使用規定」本系為使用和財產保管單位,本借用規定,可視使用實際情況調整之。